搬掉“铁交椅” 打破“大锅饭”
淮北矿业集团采取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账销号,截至去年12月31日,分别与所属上市公司淮北矿业、华塑股份等56家公司(55家下属子公司和1家集团公司)经理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提前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激发活力效率,推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制度设计,完善制度规定
淮北矿业集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省国资委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在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中牢牢树立“思想上高站位,行动上高起点,执行上高标准”,做到了态度鲜明、决心坚定,多次召开集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题会、视频会、座谈会、交流会等,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
制订并印发了《淮北矿业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行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以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
淮北矿业集团副总经济师兼运营管控部部长杭春慧表示:“集团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提高效率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经营考核,促进业绩完成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对现行经营业绩考核机制的补充和完善。其补充作用体现在通过“白纸黑字”的契约,明确每一名经理层成员的“一岗一责”和“一人一书”,从源头上打破未来分配兑现时的“大锅饭”;其完善作用体现在以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契约精神”,保障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淮北矿业集团企业经理层成员分别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以“两书一协议”为载体,与企业建立了契约关系。依据经理层成员《岗位说明书》中明确的岗位分工、职责权限、目标责任书、管理权限,实行“一岗一考核”“年度+任期”的考核模式,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指标,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有效落实。
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经理层成员薪酬标准由集团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年薪,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任期激励;年度考核未达到完成底线,或主要考核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解聘,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推行半年多来,淮北矿业集团在面临疫情反复、市场竞争激烈的压力下,经营业绩稳步攀升,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成效明显。
——坚持方向引领,把握“三个原则”
淮北矿业集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与“十四五”发展规划和“567”年度总体部署相融合,并牢牢把握“三个原则”。
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相匹配。淮北矿业集团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推进方向,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以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形成规范有效的权责清单,实现了分工明确、有效监督、高效运行的经理层成员权责体系,确保经理层依法依规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与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相衔接。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牵引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细化量化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做到了业绩考核有标准、岗位退出有底线、薪酬待遇有高低,既畅通了经理层成员“能上能下”的通道,又通过业绩对接市场、薪酬跟跑业绩,实现经理层成员薪酬“能增能减”。
与负面清单管理放权管理相适应。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契约化经营”和“协议化运作”,运用市场化原则理顺“放权”与“行权”的关系,既科学合理设置契约内容,对经理层成员充分信任、充分授权,鼓励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放开手脚、大胆创新,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集团机关业务部门按照负面清单管理规定,支持子公司经理层行权履职,该管的管到位、该放的放到位,切实做到“好时不扰、难时出手”。
目前,淮北矿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全面实施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真正打破了企业领导人员“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切实增强了企业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意识、岗位意识、权责意识,充分弘扬了矢志创新追求卓越、服务社会履行责任的企业家精神,不断激励经理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